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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装你抄我来我抄他,两巨头何事互掐?

2014-08-27 包装地带

   双汇、美好火腿肠外包装对比

  

说中国是一个潜规则横行无忌的社会,恐怕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一规则在产品包装领域当然也适用,产品包装设计中抄袭国内外著名设计量的作品已是司空见惯的事情,雅一点说是借鉴,俗一点说,那叫山寨。总之一句话,这叫中国特色!

鉴于中国国情,中国包装界极少有涉及到产品外包装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纠纷,大家彼此山寨并快乐着!然而,近日,两大食品巨头却一反常态,居然就一款外包装认真地掐起架来了!

昨日,新希望旗下成都希望食品公司在成都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国内另一家肉制品龙头企业双汇公司今年8月在四川推出的火腿肠外包装,涉嫌抄袭和模仿已在市场畅销多年的新希望旗下“美好火腿肠”相关产品。希望食品称,公司已向成都市工商局提供相关材料,并向双汇公司提出交涉,但是双汇方面却未作出回应。

 

  希望食品公司称,双汇火腿肠外包装,涉嫌抄袭和模仿新希望旗下“美好火腿肠”相关产品。

  

是否侵权尚无定论

希望食品方面称,目前省内多个渠道出售的双汇多款产品,无论从包装外形到商标位置及商品信息、颜色搭配、字体使用及大小和标注的位置,都与“美好”火腿肠几乎一致,“仅有商标不同,消费者不仔细辨识很难进行区别,极易造成消费者误识。”

  成都希望食品公司副总经理鲜睿表示,从8月1日起,公司在成都、南充、宜宾、乐山、内江、雅安等地均发现同公司产品美好火腿肠相类似的双汇火腿肠,而美好火腿肠的外包装则早在2010年便投入使用。

  鲜睿表示,此次双汇涉嫌包装侵权的火腿肠产品主要集中在美好最为畅销的“优级”产品“三大三小”多款产品上。“在外包装色调上,双汇完全采用与‘美好’一样的红色、黄色、蓝色主色调,包装设计也十分接近。”

  鲜睿透露,目前成都希望食品已向绵阳双汇公司发送律师函,并向双汇公司提出交涉,但双汇方面未作出回应。此外,成都希望还向成都市工商局等提供相关材料,但工商部门仍在调查当中,双汇是否构成侵权行为尚无定论。

可资借鉴的外包装纠纷案例

  

2013年底,武汉的超市货架上出现一对热干面“双胞胎”,一个叫“大汉口”,另一个叫“老汉味”。同样火红的背景色,同样大小的宣传语,却不是同一品种热干面。

“大汉口”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海元发现我市一些超市里摆着与“大汉口”热干面非常相似的产品,“在货架上摆着一起卖,不仔细看,我自己都分不清。这完全是抄袭我们的品牌。”他说。

刘海元多次与销售和生产“老汉味”的两家公司进行沟通,要求“老汉味”停止继续克隆“大汉口”。对方称还有40余万的库存,希望能销售完,并表示在生产前未发现产品的外包装有外观设计专利的标识。

“没有知识产权,没有品牌,就是给别人养孩子。”刘海元表示,公司目前已拥有10件外观设计专利权,已在30多个国家注册了“大汉口”商标。

市知识产权局认为,“大汉口”和“老汉味”的包装侵权纠纷中,“老汉味”热干面包装与“大汉口”相近似,易使普通消费者产生混淆,已构成侵权。市知识产权局判定“老汉味”对“大汉口”热干面造成侵权。并要求停止销售侵犯“大汉口”热干面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老汉味”产品。

律师观点:

为此,包装地带网编辑请广东著名律师成杰对两个安全进行了分析。成杰律师认为,此两者均属侵犯产品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的法律纠纷。“老汉味”对“大汉口”热干面的侵权案例中,大汉口有申请专利,因此其知识产权受到保护。“希望”起诉“双汇”的案例中,“新希望”并未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因此不受知识产权保护。而且,即使申请了专利,但从图片所示的两款包装来看,属于两种包装形式,而且色彩与图案、形状均有较明显差别,也不能判定属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包装地带专家观点:

“希望”和“双汇”均为产值达百亿以上的食品业巨头,仅因为这种似是而非且未申请专利保护的产品外包装设计就掐起架来,颇有点耐人寻味。这或许能反映出两大直接竞争对手在争夺市场方面已经达到白热化程度,但也不排除“希望”意图藉此来提升市场热度并引发消费者关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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